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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2011-03-25

 

关于申报第四批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社会学所博士后: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所此次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的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范围条件为: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请:
    1.
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4.
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
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二、有关要求
    1
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2
.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特别强调择优推荐。我所博士后流动站将在组织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真评议,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择优。
    3
.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5
.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6.本次评审不收取评审费。
   
、申报程序
   
研究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筛选,再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审核。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研究所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社科院人事教育局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报中国社科院博管会复审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申报方式
   
本次基金申请采取网下申报方式。请有申请意向的博士后登录中国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网http://www.shxbsh.cass.cn/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后,连同电子版报我所科研处。

今年的表格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请勿使用往年表格填报。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主要证明材料需加封面、目录,见附件2
   
注: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仅提供主要证明材料,不宜过厚,双面复印)。
   
2.
《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3A4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二)电子版材料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六、申报截止时间
    
有申报意向的博士后请于41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报至我所科研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uangln@cass.org.cn

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电话:85195555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附件2:主要证明材料封面+目录

附件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科研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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