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会学所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所此次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的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范围条件为: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进行申请,由研究所考核后,择优推荐:
1.获得中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
二、有关要求
1.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已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此次特别资助。
2.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申报方式、报送材料及申报时间要求
1.
2.
3. 公示无异议,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须A4幅面,双面打印,用回形针别好,切勿装订;
(2)主要证明材料需加封面、目录,模板见附件。
(3)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仅提供主要证明材料,不宜过厚)。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4.
5.
6.
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中
2.有申报此次特别资助的博士后,请于
3.请博士后务必严格遵守上述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uangln@cass.org.cn。
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电话:010-85195555 传真:010-65138276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科研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